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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反倾销 中国成首选
——外国对华反倾销愈演愈烈 国内企业应引起高度重视
http://www.wtolaw.gov.cn 2005-06-09 09:21:56 中国经营报

  近一段日子,国内彩电业、节能灯业、钢材业厂家的心情可能有些烦。先是欧盟对中国节能灯进行反倾销调查,又有美国对中国浓缩苹果汁征收反倾销税,后又指控中国钢材对美倾销,国内长虹、厦华、TCL等彩电巨头应诉欧盟反倾销案正在进行中。10月初,欧盟对中国镁再度征收高额反倾销税,从1998年的31.7%翻番到63.4%,目前我国相关企业尚无反应。有坊间传闻,面对中国企业的日渐壮大和国际市场的大规模延伸,欧盟要将贸易保护主义抬到最高头,并影响、带动其他发达国家对我国反倾销调查连锁反应,最终导致对进口国影响较大的产品出口大门被关闭。

  应该说,随着关税降低及非关税壁垒的逐步减少,反倾销也逐步演化为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维护公平贸易环境,抵制不公平竞争的重要手段。而这恰恰成为发达国家实行新一轮贸易保护最好的工具之一,作为发达国家非关税壁垒的反倾销手段大行其道。

  不仅仅是100亿美元

  据悉,自1979年8月欧共体对我国出口的糖精及其盐类反倾销以来,到今年9月初,对我国反倾销案高达378起,涉及五矿、化工、轻纺、机电、医保等400种商品,其中裁定倾销成立的占60%以上,其立案数、裁定率均居世界各国之首,中国成为全球贸易反倾销泛滥最大的受害国,直接影响中国出口100亿美元以上。

  问题远不止于此。国外对华反倾销日甚一日,愈演愈烈。记者从外经贸部获悉,仅去年到今年上半年又发生了外国对我国反倾销起诉达50余起,涉及出口金额15亿美元。专家预言,照此下去,就不仅仅是一个商品出口的问题。100亿美金,在中国商品出口总额中比重并不算太大,但反倾销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却是深远的。在反倾销案件中,一件涉案产品被某国征税,有时不仅意味着该国市场的丢失,甚至由于产品被大量涌向其他国家市场,产生世界多国对我国反倾销调查。这样不仅会导致该产品国际之旅的夭折,频繁的反倾销案也同样会挫伤国外投资者的信心,影响双方的贸易往来,对我国进行世界经济一体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从当前进行的欧盟对我国节能灯反倾销调查的结果中可见一斑。飞利浦公司正是利用“替代比较”与“一国一税”的歧视性做法才使我国100多家企业有苦难言。这宗涉及到出口金额几千万美元的案子也只以上海飞亚、厦门利胜两家公司获“市场经济” 地位未导致全军覆没而告退。

  歧视你实际上是重视你

  专家分析,我国反倾销案频频增多的原因有几点:一是国际市场竞争激烈,贸易保护主义抬头,WTO限制非关税措施的使用使反倾销的自我保护手段被滥用;二是我国被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采用不合理的替代国价格来衡量中国产品是否倾销对己十分有利;三是中国经济的强劲发展和出口竞争力的增强,使矛头直接对准你。不过,从这个角度上讲,也正说明了我国作为世界第九的贸易大国,融入世界经济的程度在进一步加强。始于80年代的新兴工业经济群——亚洲四小龙,四小虎的“出口导向型”工业化的结果,也是在发达国家的市场上被卷进了贸易磨擦的漩涡。

  实际上,并非中国遭受如此待遇。处于经济高速发展期的韩国和日本都曾成为反倾销的重点光顾对象。据统计,1987~1998年间遭受外国反倾销指控案的的排序中,中国、美国、韩国分居前三。问题在于国外对产品实施反倾销时对中国的评判标准和实施规则却是“与众不同”。

  1998年以来,欧盟的反倾销法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如果欧盟认定中国某一厂家的产品构成了倾销,则欧盟对该厂家征收的反倾销税率将适用于中国此类厂商。1998年4月欧盟修改对华反倾销政策后,不再视中国为非市场经济国家,但也没有把中国视为市场经济国家。这一举措对国内企业是极为不利的,一旦被确定为非市场经济行为的企业,欧盟就会以其企业产品成本价格之间的信息不准为由,以替代国的价格确定。如在这次彩电反倾销案中,调查方曾选择新加坡作“替代国”,而仅以劳动力成本比较,新加坡远高于中国,于是,中国产品倾销的结论便轻易得出。飞利浦打击中国节能灯案也是用了“替代国”墨西哥的价格,使我国产品的价格低到超过200%的惊人地步。

  面对反倾销 我们缺什么

  反倾销尽管被许多发达国家所滥用,但其实质是一种为绝大多数国家承认的国际贸易规则。在以自由贸易为精髓的市场经济活动中,倾销与反倾销作为一体的两面被运作于国际市场实属正常,问题的关键在于,作为企业如何把玩这对矛与盾。

  据国内专家分析,中国企业应诉积极性不高是许多反倾销案件被征收高额反倾销税的主要原因之一。

  以彩电业为例。欧盟对中国彩电反倾销始于1988年,并于1991年起对中国小屏幕彩电征收15.3%的反倾销税。为阻止中国彩电进一步深入,1995年欧盟对中国实施长达40个月的超长期反倾销调查。在此过程中,商会给国内50多家彩电厂家都发函通知,但无一公司参加。正是在这种“不动声色”中,1998年欧盟对国内彩电业征收44.6%的高额反倾销税。至此,中国彩电出口欧洲市场之路遭遇封杀。在这样的背景之下,近期国内彩电业联手应诉反倾销,多少有些悲壮的味道——毕竟,这样的“反抗”来得迟了点。据悉,欧盟彩电市场每年的总容量为2500万台,其中缺口为1000~1500万台左右,这样的市场对于国内彩电大战不可开交的现状,是不是显得格外诱人?

  继去年我国首例反倾销案——九家造纸厂联合申诉美韩等国向中国大量倾销新闻纸一案胜诉后,今年9月份武钢诉俄罗斯冷轧硅钢倾销案也以我方胜诉而告终。尽管目前我国企业胜诉的为数寥寥,但通过应诉反倾销,中国企业可以学到国际市场的经验和知识,更好地利用好国际游戏规则,同时对国内企业同进口产品竞争的进一步规范具有指导性意义。有关专家呼吁:加入WTO在即,中国企业必须正确面对反倾销,积极应诉,真正地实现国际经济一体化下的贸易往来。据中国驻欧共体代表团经商处官员透露,目前欧盟对中国产品的反倾销调查总数已达80余起,是对华反倾销最多的国家,我国企业一定要引起高度重视,决不可消极等待,坐以待毙。

  用好反倾销这把双刃刀

  1999年底举行的西雅图世界贸易组织高峰会上,反倾销问题成为与会各国普遍关注的焦点之一。欧盟、日本、印度、加拿大等国家对反倾销规则进行重新研究,日本通商产业省更将其称为“21世纪贸易保护主义者的工具”。对此,我国应学会利用和应对,既要学会防卫,又要知道出击。

  外经贸国际研究院副研究员马宇认为,中国尽早加入世贸组织也有利于问题的解决。首先中国在多边贸易体系中有了发言权,利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其次中国可以利用世贸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求得公平的仲裁。

  针对国外对华反倾销在政策和具体操作上的严重歧视问题,外经贸部条法司副司长尚明强调,要加大政府交涉的力度。尽管经过长期交涉,国外对华反倾销政策,特别是欧盟和美国,均有不同程度的改进,但是严重影响到裁决结果的“非市场经济问题”和“单一税率” 问题仍未根本解决。由于国外对华反倾销中的歧视性做法将更多地体现在具体案件中,而不是在明文规定的法律中。因此,我们必须长期保持交涉压力。

  “目前,我国加入世贸组织进程已进入最后程序阶段,如何运用WTO允许的反倾销手段来避免由于外国倾销产品的不公平竞争行为所造成的影响,应引起我国企业的高度重视。”尚明这样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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