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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应劳教体制改革 努力在创建劳动特色上下功夫
江苏省司法厅厅长 王荣生
http://www.wtolaw.gov.cn 2005-06-09 15:04:07
  省大连山劳教所正式移交南京市管理,这是我省监狱劳教事业发展的一件大事,标志着我省劳教管理体制改革和市办劳教工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对于推动我省劳教事业的发展,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一、市办劳教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定,推进我省劳教事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市办劳教是省委、省政府根据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新形势和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需要,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近几年来,我省社会治安总的形势是好的,群众安全感普遍增强。但刑事案件仍呈高发态势,大要恶性案件时有发生,一些方面性的问题如毒品犯罪呈上升势头,尤其是多发性侵财犯罪还没得到有效遏制;随着全省"严打"整治斗争的不断深入,我省劳教人员急剧增多。现有省属5个劳教所,已收容近万名劳教人员,超出了劳教所的收容能力。在这样的大背景下,省委、省政府专题研究劳教工作,及时作出了调整我省劳教管理体制的重大决策,并明确先行在南京、无锡、苏州、徐州四个较大市开展市办劳教工作。这一决策的作出,对于发挥劳教人员原籍地的积极性、优化资源配置、更好地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强化对劳教人员的教育改造;对于解决我省部分劳教单位犯人、劳教人员混关、混押的问题,增强教育改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于运用劳动教养这一手段,促进一方平安,都将产生积极作用。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办劳教工作,在整个实施移交的过程中,从各个方面给予了大力支持,在全省率先开展了市办劳教工作。省司法厅作为全省监狱劳教工作的主管机关,将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大市办劳教工作的力度,强化对市办劳教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为尽早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市办劳教工作的协调和指导,为尽早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市办劳教工作的目标和任务,作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二、以提高教育改造质量为中心,努力在创建劳教特色上下功夫
  确保劳教场所的稳定,是我们共同的首要职责,也是市办劳教成败的关键。希望大连山劳教所的同志们牢牢记住这一点。我们要扎扎实实地贯彻落实"教育、感化、挽救"的劳教工作方针,强化管理、强化教育,最大限度地提高教育改造质量。当前,尤其要适应劳教人员构成的急剧变化,切实开展对劳教人员的针对性教育,努力在创建劳教工作特色上做文章、下功夫。劳教工作的强制性、教育性和行政性的特征,与监狱工作的惩罚性、改造性和刑事性的特征有很大区别,这就要求我们对劳教人员必须重在教育、着眼于挽救,积极探索有劳教特色的教育规律。要在劳教工作中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深化分类管理,细化分级处遇,发挥激励作用。要综合运用管理、教育、劳动三大手段,突出对劳教人员进行针对性的教育改造,真正在劳教所内形成以教育挽救人为中心的氛围。市办劳教所更要充分发挥调动社会资源便利的优势,实施开放式教育、人文教育和亲情教育,不断拓宽教育改造的路子,推动教育转化工作向纵深发展。希望南京市司法局和大连山劳教所的同志,在这方面有所思考、有所探索、有所实践,在创办劳教特色上取得新的成果,为我省劳教事业的新发展作出新贡献。

  三、切实加大指导协调力度,努力探索市办劳教管理工作的新路子
  市办劳教所,在我省劳教工作的历史上曾经有过,后来由于各种因素,全部收归省管。随着形势的发展,市办劳教所的条件已经成熟,省委、省政府因势利导,及时调整了我省劳教管理体制的决定。这对于我省劳教工作来说,无疑是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如何把握这个机遇,适时解决市办劳教工作中面临的新课题,推动市办劳教工作的健康发展,是当前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管理工作的一个重点。我们一定要按照市办劳教所"省、市双重管理,以市为主"的精神,一如既往地保持和加强与南京市党政部门的沟通与协调,切实帮助解决市办劳教工作中的一些重大问题。省劳教局要责无旁贷地履行好对大连山劳教所的业务指导和有关警务管理工作。当前,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共同研究解决市办劳教所建设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共同努力把市办劳教工作这篇大文章做好,在实践中探索,在探索中完善,为全省市办劳教所的管理、建设和发展提供可资借鉴的经验,使我省这所最早的"部级现代文明劳教所"、第一个市办劳教所继续充满生机和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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